第1章 初识新地十(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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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宿舍的同学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各地不仅风俗习惯不同,而且每个人所受到的教育以及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也不同,虽然大家都是比较克制的,都是每人的禀性和习惯也会慢慢表露出来,这有些是人们称赞的,有些是人们不喜欢的。
比如佩轩的河南话人们就听不惯,大家经常拿他的河南话开玩笑,他诙谐地说:“俺这河南话在北宋时期可是普通话呀,龙亭上讲的就是俺这话。
北京在北宋时期好像已经是金国领土了吧?不说大宋话,偏说金国话,这个不好啊。”
韩文祥反驳说:“那是东京话,即开封话,你这豫北延津话八竿子打不着。
再说,你开封后来不也沦陷了吗?普通话跑到我们杭州去了。”
佩轩反问道:“你们现在的杭州话是当年的开封话吗?”
韩文祥不确定地说:“那倒不一定,八、九百年过去了,社会变迁那么大,各地的语音也在变化之中。
所以呢,你这河南话也未必就是北宋时期的普通话,即使是又怎么样?大家听不懂,不认可,没得用啊。”
佩轩无奈地说:“唉,没得法子哟。”
于是,他决心学说普通话。
小刘和小韩(文祥)都喜欢书法,经常写毛笔字,他俩写的字也确实很好。
小韩用的笔是他从湖州带来的“王一品”
湖笔,属于文房四宝之一,的确是好笔。
小韩还喜欢画油画,经常跟油彩打交道。
他还喜欢读外国文学名着,他钻研的是美学,这时候他已经定了目标了。
小刘则喜欢钻研军事和战争,尤其是二战时期,对那些名将如隆美尔、巴顿、蒙哥马利等等如数家珍。
上海来的黄德彪同学则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各门课程记笔记非常细,有的同学课堂上没有记下的笔记,下课了则找他抄笔记。
佩轩当然没有抄过他的笔记,不是因为佩轩记的全,而是佩轩会根据听课的记忆来补笔记。
黄德彪来自大上海,是最繁华、最时尚的城市,他本人也是很注意仪表的,总是锃亮的皮鞋,紧兜屁股的长裤,时髦的衬衣扎在皮带里面,一副生气勃勃的形象,给人一种时尚干练的印象。
他跟同宿舍的同学既不是很亲近,也不是很疏远;不过,他跟班里的女生关系不错,这一点显示他的成熟。
卢煜基本不在宿舍住,只是中午在宿舍休息一下,吃饭时候在宿舍呆一下。
但是自习还是在学校,或图书馆,或自习教室。
慢慢的,新生们适应了学校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