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第1页)
🎁美女直播第99章
“三法司”
的说法其实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统称。
事实上在当初大梁魏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建立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的机构被称为“廷尉”
。
其后,三代魏朝主管司法刑狱的只有“廷尉”
一家,直到洛京魏朝中期,由于廷尉的权力太大,出了一位权倾朝野的“大奸臣”
魏廉。
他本身是魏氏皇族,又成为统管全国刑名司法的“廷尉”
,利用司法讼狱勾陷大臣,攻击政敌,一度甚至权力凌驾于“三公”
之上,成了没有宰相职权的“使相”
。
虽然魏廉后来被赵、韩、司马三大世家联手,暗中得到了魏明帝的支持除掉了。
但为了防止再出现一个魏廉式的人物,魏明帝就将廷尉的权力一分为三,建立了刑部和御史台,形成了“三法司”
分权制衡的局面,限制了廷尉的部分权利,最终的司法权又回到了皇帝手中。
也正是从那时起,廷尉被改成了古称“大理寺”
。
如今的大理寺职能类似于后世的最高法院,负责重大案件的审理、重大刑罚的复核。
刑部负责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审理“监候”
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而御史台则是最高的监察、弹劾及谏议机关。
据《大楚律典?职官》记载:其事有大者,则诏下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亦谓此为“三司推事”
。
由于全国各地疑难案件的处理方式多有不同,一旦出现案件比较重要,或者涉案人员身份特殊,地位较高的时候,就应派“三司使”
共同主理,也就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各派一人主审,称为“三司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