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2页)
🎁美女直播“咱们选定个前提,看是独家经营呢!
还是合伙经营。
所谓独家经营就是投资是独家的,经营及利润都是独家的。
当然包括地皮投资在内。
所谓合伙经营就是村上提供地皮,严主任他们投资建设的费用及商品的费用,经营可合也可独家经营,获得的利润按投资额的多少分成提取。
也可拿使用权说,严主任他们经营多年后,移交给村上。”
双方代表就座后,冯克敏局长先讲了一下合作的原则。
“我觉得村上目前能拿出的只是地皮,至于其他方面是谈不上的。
从这一点出发,我认为采用使用权的移交办法较为合适,投资主体经营几年,随后交给村上。”
村主任何佳旺发言。
“拿目前的消费水平看,万隆村属于中等消费程度,人均年收入100元,如果按每人年基本生活消费500元计算,万隆村一年人的消费至少有三百多万,那么,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小小超市来说,年就够了,就可以把使用权移交给村上。”
投资方代表严皓说道。
“这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便知晓,也可能人均消费超过500元呢!
现在的人嘛!
吃、住、拉、撒、行、所用的东西都要买,特别是妇女,仅化妆品一年都得花些钱呢!
抽烟的人,谁不抽上十条,八条的。”
村支部副书记韩健说。
“真正把超市建起后,我们可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或者采用积极的促销办法,尽可能地吸引村民到超市购货来。”
投资方的陈秘书说。
“买东西,一是方便,二是看货的质量,三是看价钱,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村民一定会去买的。”
村委会委员张牢娃说。
“严主任,你看咋样?”
佳旺问。
“那就这样定吧!”
严主任回答。
于是,投资方的陈秘书很快拟了个协议,念给了大家听:
建超市合同甲方:投资主体方代表严皓乙方:万隆村村委会主任何佳旺根据甲、乙双方的需求和需要,决定在万隆村建一超市,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提供所有建房及采购商品的资金,负责将超市建起。
二、乙方提供六间地皮,总面积二亩(包括院落)。
三、甲方基建期间所需的水、电、土、工,乙方保证供给,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超市建成后,甲方独资经营,盈、亏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经营五年后,使用权和营销权无偿移交给乙方。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公证人签字:006年7月8日念完合同后,双方没有提出异议,代表人在合同的最后一页签了字,冯局长作为公证人也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至此,万隆村建超市的项目就落到了实处。
上午,招商局冯克敏局长宴请了他们,表示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