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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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杨排风认字的事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当初从那些杂货里,偷偷的留下了八姑娘的旧书。
要知道现代的简体字,是从古代的繁体字演化来的,杨排风有现代简体字的基础,认繁体字也不会太难,连蒙带猜基本慢慢的看书也没太多陌生字。
实在是不认识的繁体字,杨排风也会先记下,等以后有机会时在学。
不过话说话来,杨排风没有打算考科举,她所认得的那些字,已经让她在这个世界不属文盲了。
只是习惯了圆珠笔写字,用毛笔写字不用试都知道,字肯定扭曲的如蚯蚓。
前世的时候,杨排风还是小学时老实教过毛笔字,今生杨排风也没打算写的多漂亮的字体,只要正规正举的毛笔字就已经知足了,况且她现在也没有毛笔可挥霍,只能端着毛笔字的手势,拿小木棍在铺平的细灰尘上练习。
无人教导杨排风什么字体,杨排风也只是横平竖直,一笔一画的写方正的字。
对练字杨排风没什么兴趣,只是把它当成一种任务,只要到达杨排风自己订下的要求,对练字也就能放松下来。
蹲在地上练了二十分钟,腿就发酸,杨排风也没有那个强大的心里,能一屁股坐在灰溜溜的地上练习写字。
站起来双手叉腰扭了扭身体,眼神不经意的扫过墙头时,整个人顿时僵住。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墙头上趴着一个身穿灰黑色半旧长衫,六七岁左右的小男孩?杨排风盯着那个男生看了一会,五官还不错,就是表情很冷,不符合他年纪的深沉。
见对方没有开口的打算,杨排风把小木棍塞到墙边的一个孔里,用脚踩平自己刚才写的字,转身离开。
他看到又怎样,除了府里的主子之外,下人中几岁小孩子的话,没有人会相信。
而且瞧他的衣着,也不像府里的主子。
大户人家最爱的就是面子,几位少夫人也都是名门大家闺秀,嫌弃庶子在跟前碍眼,也不会从衣物方面来克扣,管理自个院子的主母,有很多方法不着痕迹的下手。
从最明显的地方下手,不是明摆着嫡母不待见或虐待庶子吗,自己把话柄送给人谈论,自找戳戳吗。
但从那天开始,杨排风每次上工打扫,都能遇到那个小男孩。
杨排风虽然缺少一个养成系的未来相公,可还是一直都是直接无视那个小男孩。
在这个府里像他那样经常出现在墙头上的人,虽不能用居心不良来形容,但能这么多空闲时间的人,杨排风并不准备给自己找麻烦。
她只是一个小孤女,存够了钱就赎身离开。
而且在府里养成一个未来相公,有些不太现实。
她自己能心平气和的装傻装哑,只为存够钱等待离开。
可是她培养的对象,可不是她手里的提线木偶。
在她的慢慢潜移下,或许能使他从心底认知一些新的认知和理念,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野心。
一时的百依百顺,不代表一辈子的相守相知。
与其浪费时间浪费感情,去培养一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还不如等离开后安定下来,领养一个孩子来到要划算。
爱情?那是什么?杨排风前世就没有相信过爱情,更何况今生。
在这个古代,对于养孩子,她也是间接的当成一种感情和养老的投资,悉心的照料,慢慢的引导,等孩子长大娶妻后,她就可以养老了。
相公不合格,也没有休了再嫁的权利,但儿子不孝,却是可以去告。
人生不就是如此吗,出生---长大---慢慢等死,她不清楚别人对人生的认知,她从前世到了今生,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前世所拥有的一切,得到的是束缚,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人生啊,活的舒心,活的自在。
不求其他太多,人不能太过贪心,杨排风只求顺顺利利的离开,然后舒心自在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