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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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年少,是裴尚轩第一个向她伸出了友情的双手。
最初的爱,即便隔着最远的距离,依然清晰。
一九九四年柳千仁毁了黎璃的清白,她偏执地认定自己的恋慕再没有资格袒露在日光下。
二零零零年她用鲜血重复了誓言:如果我们不能相爱,那么就做永不背叛的朋友。
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爱就是爱了,不需要资格。
所谓的“资格”
只是掩盖自己怯懦的一个借口,黎璃和裴尚轩真正害怕的是被拒绝。
店铺被人收去的那天,裴尚轩在电脑城外伫立良久。
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拼命响铃,他任性地当做没听到。
父母把准备给他结婚的房子转手卖了,二零零零年的房价是上海楼市飙升前最后的低点,算上这笔钱统统还债后,他仍有近五万元的债务。
漕溪北路人来人往,以太平洋电脑广场、美罗城、六百、太平洋百货、港汇、东方商厦共同构筑起徐家汇商圈,这里是上海另一处名利场。
他想起黎璃在遥远的过去眺望着黄浦江对岸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自己说:“裴尚轩,我们不可避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变得冷酷吧?”
当年他没有听懂,现在却深有感触。
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只改变了生活,还改变了人的思想。
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儿。”
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
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的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
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地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
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
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
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
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
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
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
,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
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
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美女,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