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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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序第三节
此书结得现代化,戛然而止。
作者踽踽走在时代前面,不免又有点心虚胆怯起来,找补了一篇“跋”
,一一交代诸人下场,假托有个访客询问。
其实如果有读者感到兴趣,绝不会不问李浣芳是否嫁给陶玉甫,唯一的一个疑团。
李漱芳死后,她母亲李秀姐要遵从她的遗志,把浣芳给玉甫作妾,玉甫坚拒,要认她作义女,李秀姐又不肯。
陶云甫自称有办法解决,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被打断了,就此没有下文了。
陶云甫唯一关心的是他弟弟,而且他绝没有逼着弟弟纳妾之理,不过他也觉得浣芳可爱(见第四十一回——原第四十三回),要防玉甫将来会懊悔,也许建议把浣芳交给云甫自己的太太,等她大一点再说,还是可以由玉甫遣嫁。
但是玉甫会坚持名份未定,不能让她进门。
僵持拖延下去,时间于李秀姐不利,因为浣芳不宜在妓院里待下去。
一明白了玉甫是真不要她,也就只好让他收作义女了。
浣芳虽然天真烂漫,对玉甫不是完全没有洛丽塔心理。
纳博柯夫名著小说《洛丽塔》——拍成影片由詹姆斯梅逊主演——写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十二岁的女孩互相引诱成奸。
在心理学上,小女孩会不自觉地诱惑自己父亲。
浣芳不但不像洛丽塔早熟,而且晚熟到近于低能儿童,所以她初恋的激情更百无禁忌,而仍旧是无邪的。
如果嫁了玉甫,两人之间过去的情事就仿佛给追加了一层暧昧的色彩。
玉甫也许就为这缘故拒绝,也是向漱芳的亡灵自明心迹,一方面也对自己撇清——他不是铁石人,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作者不愿设法代为撮合,大快人心,但是再写下去又都是反高潮,认义女更大煞风景。
及早剪断,不了了之,不失为一个聪明的办法。
刘半农惋惜此书没多写点下等妓院,而掉转笔锋写官场清客。
我想这是刘先生自己不写小说,不知道写小说有时候只要剪裁得当,予人的印象仿佛对题材非常熟悉;其实韩子云对下等妓院恐怕知道的尽于此矣。
从这书上我们也知道低级妓院有性病与被流氓殴打的危险,妓女本身也带流气,碰见殷实点的客人就会敲诈。
大概只能偶一观光,不能常去。
文艺没什么不应当写哪一个阶级。
而且此处结构上也有必要。
因为赵二宝跟着史三公子住进一笠园,过了一阵子神仙眷属的日子,才又一跤栽下来,爬得高跌得重。
如果光是在他公馆里两人镇日相对,她也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他的世界,比较单调,容易腻烦。
写一笠园,至少让我们看到家妓制度的珍贵的一瞥。
《红楼梦》里学戏的女孩子是特殊情形,专为供奉归宁的皇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