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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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我闪得还是不够快。
“喔!
那天我肚子痛,急着参观盥洗室,其余细节就不用我讲了,免得害你倒胃口。”
我一本在经地撒着谎。
他却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似地强掩住嘴。
我不知道他是在笑我说的故事,还是在笑我撒谎得逊,于是,我又说:“本来我是想出来跟你们打招呼的,但是我路过三温暖房时,撞上一场意外。
一个女会员突然昏倒,平常当班的护理人员临时被调去处理另一项意外,我只好先替那个女会员施行CPR,直到护理人员来接手为止,虽然只有短短三分钟,但我觉得受够了,所以直接打包回家,我并不是故意对你们置之不理。”
我根本是“打定主意”
对你们置之不理。
他没说他相信我不是故意对他们置之不理,反而说:“你所说的故事里,我只相信你肚子痛的那一段。”
我纠正他的错误,“那你就错了,肚子痛和盥洗室那段是假的,有女会员昏倒,我帮她做CPR那段是真的。”
他一迳地咧着嘴笑,连喝咖啡时也在笑,即使他抬起纸巾抹去泡沫,也带不走唇际的笑,此时此刻,他的笑容有一股慰借的魔力,我真希望他能这样灿烂地对我笑上一辈子。
于是,我被他的笑感染,不再争辩,也爽快地跟着笑回去,开始谈一些比较私人的话题。
求学啦!
工作啦!
童年啦!
我才知道,他出国念MBA时,跟我念的是同一所大学,我们还碰到同一个有够混的指导教授。
只不过,我早他一届毕业。
他接下来的话算是自我介绍,当然,拜我的秘书和他的同事之赐,很多资讯都不是新闻了。
不过其中一项倒是挺有趣的,原来他是个超没酒量的人,只要三罐啤酒,一小杯陈年高粱或者两坏香槟,他就可以把自己交出去,心甘情愿地任人牵着走了。
嗯……他在暗示我什么吗?
不对,他谈话的表情太认真了,而且他把这一项弱点告诉我,显然是把我当成知心朋友。
我对于男人好交红粉知己已见怪不怪,我爸是一个,我那个没品老哥是一个,但仍是不了解Why?
现在我了解了,因为男人是重视感官的动物,哥俩儿可以围坐一架电视,喝着台湾啤酒看A片,计较女人上围与骚劲之时还能谈道琼与日经指数,却不屑去谈感情上的细节,因为这太娘娘腔,也大没英雄本色了。
但若回家跟老婆、女朋友吐出心事,对方就会得寸进尺,思想就不得任意神游了,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哪个自作聪明的男人会将自己的底细抖得一干二净?
所以,找个红粉知已,将心事吐到对方身上是最稳当保险的。
其实能当他的红粉知己,坐在这一头欣赏他,我已够满足了,怎能赚他罗唆。
最后他谈到感情世界,这真是我不愿去谈的禁忌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