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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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看她一眼,“你以为谁都能写得出来东西啊?”
吴大凤:“这不是识字就能写嘛?”
李爽:“当然不是啦,就算识字的都能写,那还分写得好与不好呢。
就比如这一回,参加评选的小说可多呢,怎么就那三四本得奖了呢?”
吴大凤点点头,“这么说我就懂了,咱们种地还分种得好和种得不好呢。”
吴大凤全都搞明白了。
她在心里给庡?珍珍盖上了三个字——大作家!
***
领完奖以后,珍珍就又清闲下来了。
接下来几天没别的事,她和侍淮铭一直呆在家里,一起收拾行李。
侍淮铭、何硕和柳志虽然不是同一时间退休,但约好了一起离开军区大院。
房子都分下来了,过几天便要搬走了,自然要提前把行李都收拾好。
在这里住了十六七年,要收拾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而所有的东西,都见证着过去的一段回忆。
手上收拾着物件,但真正收拾起来的,却好像是过去的小半生。
箱子里和柜子里的那些陈年旧物,每翻一样出来,就想起一段从前的事。
那一年,侍淮铭征战归来,珍珍戴着红纱巾来熙城找他。
那一年,珍珍顺利生下了丹穗,钟敏芬也来了熙城。
那一年,他们从军校搬来了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那一年,她在他的鼓励下去上大学。
那一年,她又在他的支持下辞掉工作专心写作。
……
收拾书架上的旧书时,珍珍在角落里看到那套她曾经用过的小学课本。
她伸手把课本全部都拿下来,也把当时用过的作业本拿了下来。
放到写字桌上,她翻开那些书,只见上面全是她初学习时留下的痕迹。
除了她留下的痕迹,在某些地方,也有侍淮铭留下的痕迹。
翻了两本课本,嘴角笑意浅,心里泛起温情。
再翻开封面黄旧的作业本,上面是她用铅笔写下的略显稚嫩的字,铅笔留下的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了,但右下角的红色钢笔却显得越发鲜艳。
珍珍笑着,手指轻轻碰上那抹红色。
侍淮铭这时走到她旁边,问她:“在看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