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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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娅在山顶看着小鬼们用头盖骨点起的灯,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
小鬼们在遥远的城里回应着,叫着嚷着,听起来却那样安详。
“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你看得见我么?”
塞囡点起最后一根烟,那里不知几时才会再有烟卖了。
于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1)
那日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少年不知,纵身一跃也是稍纵即逝。
——《杜撰记》
少年小五的记忆是从一幢残破的高楼上开始的,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最后一场台风刚刚从这个城市的身边擦过,整个城市宛如被水洗过一遍,湿漉漉的,梧桐树叶也淡去了浓绿色,空气中四处弥漫着一股燃烧树叶的焦灼味道,阳光恢复了一种惨淡的白晃晃。
那日,小五刚刚过完了十一岁的生日,嘴角荷包蛋浓稠蛋黄的香味还没有去尽,口袋里揣着五毛钱的纸币走在被梧桐树遮蔽的街道上,台风夜晚带来的积水正在退去,于是所有的下水道都发出疯狂的呻吟声,这种呻吟声叫少年小五头一次感到一种巨大的愉悦和危险并存的莫名兴奋,好像那是他透明的血液,正发出歇斯底里的汩汩声。
彼时的城市还没有显现出她即将到来的繁盛情景,在小五所生活的偏僻角落,还有大片的没有来得及除去的野草地,再远一点甚至看得到污浊的小桥流水,新的居民区正在建造的过程中,一些光秃秃的小树苗突兀地种在了崭新的水泥路上,四处都是脚手架。
虽然说整个城市都在那几年里变作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但是在小五的记忆里面,彼时丝毫没有尘土飞扬的印象,他目光所及之处,看到的是巨大的蓝色天空和巨大的废墟,而空气中总是充斥着一股软壳牡丹的气味,这就如下水管道中奔腾的积水般,叫他血脉贲张,得拼命地压制才能够压制住自己放声大喊的欲望。
那一日,汩汩的水管声让小五人来疯,他沿着水管的流向疾走,穿着脱胶的蓝白条纹回力跑鞋和白衬衫,直到被一幢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拦住了去路。
他闷着头走进楼里,沿着还没有造好栏杆的水泥楼梯往上爬,楼道里透亮,光线从每一层水泥的窗窟窿里透进来,于是他一会儿陷在阴影里,一会儿又暴露在夏末的大风里,这样吭哧吭哧埋头走着,既没有计算步数,也不知道走了几层,直到整个平坦的楼顶突然暴露在了他的面前,所有的阴影在瞬间消失,无遮无拦。
在后来的整个冗长而缓慢的青春期,他都记着这种不期而至的无遮无拦,并且他之后所有的记忆都以一九九三年的这一天作为了起点。
在若干年后的一个秋天的下午,小五用一辆小摩托带着菲菲骑在林荫道上时并不曾说起一九九三年的事情,他们两人都戴着硕大的头盔,彼此听不到对方说话的声音。
那时天高气爽,空气中少有灰尘,阳光肆意,小五拼命地嚼着木糖醇口香糖,头盔里面一股薄荷的气味。
菲菲眼中的小五,是一个狂爱阿迪达斯三叶草系列,狂爱木糖醇口香糖,狂爱红双喜香烟的少年。
在菲菲看来,少年这个称呼对于有些人可以绵延不绝地一直使用下去,然而对他们来说真正青春残酷的黄金岁月已经只与记忆有关系。
那时候菲菲刚刚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准备去法国念书,她在街上淘到一条黑色的麻布阔脚裤,一件粉色的绣花挂颈衫,很得意地向往着在法国的小镇子里穿着这些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