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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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两地县衙也围剿过他们,只是他们也狡猾,一打便往深山里躲,等风头过了就出来,不然就是设埋伏陷阱,耗损县衙的战斗力。
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实力,即便是温简也做不到一夜之间将其灭寨,而这一路过来,从遍地的尸体上看,凶手不光武功高强,而且手段异常残忍。
温简一边沿路观察尸体的数目和死状,一边推断当时的情况:
寨子的周围必然是布下了不少暗哨,从进山到山寨的这一路,几乎是十步一杀,有的是藏在树丛里被活活拧断的颈骨,有的是在巡逻的时候被割断了喉咙,其中有一人是被短刃直接穿透了后脑部。
从尸体上短刃的切口来看,凶手的个子不高,而且还颇爱干净,因为他们在草丛里找到了一块从尸体衣服上割下来衣角,是凶手用来擦拭凶器上的血迹的。
“出血量很少。”
跟着温简来的仵作许士卿检查了尸体,蹲在地上抬头对温简道:“行凶者是同一个人,凶器是短刃,从这个方向刺进去之后……”
许士卿比划了几下,接着道:“他不是用割开他们的喉咙,而是插-入之后扭转刀刃,精准的割断了他们的气管,甚至避开了动脉,所以……他们不是流血而亡,而是窒息而死。”
这人年近三十,生的精瘦干练,本来是郴州知府衙门的一名仵作,验尸本事了得,因得罪了人而辞了差事,在回乡途中结识了正预备到太平镇上任的温简,温简便将他举荐给了太平镇的县太爷,所以两人的关系不错,只是许士卿有些痴病,若说被他发现尸体的可疑之处,便是废寝忘食也要查个清楚,这也正是温简欣赏他的地方。
温简道:“大部分是直接拧断颈骨,表皮不损,被割喉的这个人所处的位置上看,有可能是凶手行凶的时候正好被他撞见,而戳伤后脑的这个,应该是逃走的时候,被飞刃直入后脑,然后凶手走过去,拔下了短刃,然后割下死者衣服的衣角,擦干净了刀刃,才会将衣角丢入这个位置。”
温简问许士卿道:“目前看来,凶手……身材不高,而且可能有洁癖,你觉得呢?”
许士卿站起来,拍了拍带着鹿皮手套的手,道:“验尸是我的是,破案是你的事,不要问我,我只管死人来着。”
说完越过温简,到前面去找尸体去了。
许士卿脾气古怪,温简自是知道,也不以为意的跟了上去。
许士卿的身后跟着的捕快会把他说的每句话都记录在案,现场也有不少捕快正在详细的记录没一具尸体的方位、伤口、衣着等等,这些尸体不能一直摆放在露天,所以他们现在的录案就尤其重要。
寨子周围遍布的尸体有十二具,里面的当然更多,而且凶手所用的凶器也变了,他改用长剑。
“从下手的高度和切面看,凶手和之前的应该是同一个人,当他改用长剑之后,就弃用短刃了,所以外面的人的伤口和里面的人不一样,而且他用的长剑很普通,几乎遍地都是,似乎根本就是随便从某一名山贼手中夺取的。”
许士卿颇有兴趣的道:“这么多人都死于一个人之手,这个人……手不酸吗,别说连杀一百个人了,就是连砍一百个萝卜很累人呀。”
杀人=砍萝卜?不得不说,这许世卿的思维模式也挺有趣味。
寨子里面的尸体死状各异,基本上有几处是以某个中心散开,可见当时凶手必然是陷入了山贼的包围之中,他以一敌十余人仍然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他很快,非常快,有一具断头的尸体,竟然头身相隔足足七八步。
许士卿对着无头尸体兴奋道:“好快的身手,你看!
你快看!
这个脑袋落在了一丛草里,且只有一面有些许泥印,可见没有滚动,可是从这个距离上看,除开脑袋飞落时候的距离,这个人死之前起码多走了三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