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们是不是高估他们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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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马蹄声打破了所谓高丽海军驻地的宁静,然后~
宛如这处旱寨宛如热油遇水,瞬间炸裂!
史文恭一马当先,长枪贯穿了眼前无头苍蝇似的高丽海军的胸口,一时竟然有些恍惚,这高丽兵似乎也忒弱了些?!
两三千人的水军旱寨,为何警戒如此之差,骑兵都开始冲锋了,才有反应?!
为何到现在都没组织出成阵型的军阵,哪怕连百人军阵都没有组织起来?!
摧枯拉朽,一战即溃?!
今日西风,船队可是已经要到了!
“嗖!”
王烨的弓弦声和别个不同,箭矢速度更快,威力更大,声音更尖锐些。
箭矢从史文恭身侧飞过,射入一个高丽盔甲士兵的咽喉!
“师兄,可不是发呆的时候!”
王烨用的依旧是铁胎弓,弓箭是最有杀伤的手段,相比于剑和戟,弓的杀伤距离更远,速度更快,甚至还可以救人。
燕云骑如今十人一组,三人持枪,七人持弓弩,分散冲击,即使是速成的精锐骑兵,也是极精锐的,他们似乎把战斗经验一块传承了,即使原本是务农的,第一次杀了人也不会发呆,见了血也不会上头,而且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选择最合适的战斗方式。
比如现在,虽然骑兵分散进入这种营寨之内混战有些不妥当,但是,燕云骑的反应更快,弓的杀伤更强,纪律更严明,配合更默契,那么四百燕云骑在两千多人的军寨中横冲直撞也就不足为奇了。
王烨则在纵观整个战场,很早以前的时候,王烨认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身为主帅出现在战斗的第一线是很坑的事情,真要有了意外,这战斗直接就凉了一半,但是接触战斗多了,王烨又不可避免的成为了曾经最鄙视的那种“莽夫”
!
理由是多方面的,首先就是最重要的士气问题,当王烨出现在战场上,麾下士兵就很少会后退逃跑,不是没有,而是很少。
作为一寨之主,给了梁山数万人一个新活法的大当家,王烨冲锋在前的时候,自会有人用命向前,这是最简单也最朴素的道理,跟我上和给我上,从来都是两个故事,也是两个结果。
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就是猛将在小规模战争中的作用真的很大,比如现在,身后跟着王石头和金麟以及一伍燕云骑的王烨,可以摧毁任何一处想集结部队进行抵抗的点。